2008年7月24日 星期四

隋唐五代服飾

隋唐五代服飾

初唐的鎧甲和戎服的基本保持著南北朝以來至隋代的樣式和形制。貞觀以後,進行了一系列服飾制度的改革,漸漸形成了具有唐代風格的軍戎服飾。高宗、則天兩朝,國力鼎盛,天下承平,戎服和鎧甲的大部份脫離了使用的功能,演變成為美觀豪華,以裝飾為主的禮儀服飾。

「安史之亂」後,重有恢復到金戈鐵馬時代的那種利於作戰的實用狀態,特別是鎧甲,晚唐時已形成基本固定的形制,唐代的鎧甲,據《唐六典》記載,有明光、光要、細鱗、山文、鳥錘、白布、皂娟、布背、步兵、皮甲、木甲、鎖子、馬甲等十三種。其中明光、光要、鎖子、山文、鳥錘、細鱗甲是鐵甲,後三種是以鎧甲甲片的式樣來命名的。皮甲、木甲、白布、皂娟、布背,則是以製造材料命名。在鎧甲中,仍以明光甲使用最普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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